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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及副院长的启事

 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成立于2003年5月,坐落在广州大学城中山大学东校区,是中山大学年轻富有活力的新学院。传播与设计学院下辖三个系:新闻传播学系、艺术设计学系、新媒体与影视制作学系。现有新闻学、艺术设计学、数字媒体艺术三个本科专业;有公共传媒管理和设计艺术学两个硕士专业。
  因学院发展需要,拟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院长一名、副院长两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应聘基本条件
(一)应聘院长职位的基本条件
1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忠诚教育事业,恪守学术规范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严谨治学,团结合作,爱护学生,关心集体,自觉维护学校声誉,有敬业、奉献和开拓进取精神。一般应具有学术组织管理的工作经历和经验。
2、在新闻传播学方面有较高造诣,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影响。
3、专业技术职务:具有教授或其他正高级职称。
4、年龄:50周岁以下,身心健康。
(二)应聘副院长职位的基本条件
1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忠诚教育事业,恪守学术规范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严谨治学,团结合作,爱护学生,关心集体,自觉维护学校声誉,有敬业、奉献和开拓进取精神。一般应具有学术组织管理的工作经历和经验。
2、在新闻传播学、艺术设计学、数字媒体艺术方面有较高造诣,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。
3、学历条件:新闻传播学、数字媒体艺术应已取得博士学位;艺术设计学应有硕士以上学位。
4、专业技术职务:原则上要求具有教授或其他正高级职称。
5、年龄:45周岁以下,身心健康。
二、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
1、职位申请表
应聘者需提交《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》(需本人签名)。
(请从/2003/rczp/bgxz.htm 下载)。
  2、本人简历(要求从读大学起不间断)和证明材料(附学历、学位证书,职称证书、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)。
3、反映本人教学与学术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(含教学情况、论著目录、论文收录情况、完成的科研项目、获奖情况,论著代表作等)。
4、三位同行专家推荐信(含推荐人的联系方式)。
三、相应待遇
1、中山大学将给予学校同级别教师职务的所有待遇。
2、受聘院长或副院长后,学校将给予中山大学下属学院院长或副院长的相应待遇。
3、学术水平高、业绩突出者,可以按照中山大学“百人计划”人才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,经中山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给予特殊引进人才称号及相应待遇。
四、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
(一)受理报名: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。
报名截止时间:2008年1月30日。
(二)程序: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或人才引进的相关程序进行。
联系地址: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
邮政编码:510275
联 系 人: 龙波
联系电话:020—84112835 39332325
电子邮箱:hsslbo@mail.sysu.edu.cn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 山 大 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